申请对象条件:
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含三年) 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在我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萧山区营业执照(担任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近一年(含)以上完税证明;外籍人才还需持有有效期内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港澳台居民需持港、澳、台往来内陆通行证
【资料图】
毕业五年之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间以学历证书上载明的时间起算,归国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起算)且未享受过我区应届毕业生待遇
用人单位条件:
①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萧山区,且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缴入我区金库的各类企业
②其他非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组织:发证机关为我区区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我区政府2017年以后引进的高校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
个人填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萧山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中的“五年内硕士生活津贴申报”模块进行申报,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有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打印系统生成的《萧山区“金梧桐”人才安居生活津贴资格申请表》,经本人签名及单位盖章后扫描上传
单位审核上报:
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通过申报系统报送
区人社局审核:
区人社局对用人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未通过审核的材料,通过申报系统作出不予受理反馈;对通过审核的材料,在萧山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公示无异议后,线上办理审批
每月11-20日为开放申报时间,个人及单位应在此期间完成信息填报及审核上报
线上申请:“萧山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
1.申请人应为2021年1月1日(含)以后新引进人才(我区养老保险首次参保时间为判断依据)且在我区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社保缴纳时间为准)
2.申请人需在条件符合后的一年之内申报
关键词: 杭州萧山